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4名獨立董事組成,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、稽核、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上的品質和誠信度。成員專業資格與經驗如下:
| 成員 | 專業資格與經驗 |
|---|---|
| 獨立董事鄭琴馨 | 畢業於國立台北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,曾任勤業眾信 Deloitte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副理、十方廣華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、弘軒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、行政院衛生福利部財務委員、訪視委員。現任弘軒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、弘軒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會計師、弘亮企管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、敬慎堂投資公司財稅顧問、養生、傳銷公司財稅顧問,具有五年以上商務、法務、財務、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。 |
| 獨立董事蘇聰敏 | 畢業於澳州科廷大國際商務管理碩士,曾任東風裕隆汽車公司總部長/特助、華創車電公司協理、裕隆日產汽車公司採購經理、裕隆日產汽車公司業務服務部經理、裕隆汽車公司副理/經理(生產部)、裕隆汽車公司製造處處長。現任瑞利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高級專員,具有五年以上商務、法務、財務、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。 |
| 獨立董事劉一震 | 畢業於國立交通大學EMBA 5E EMBA 碩士,曾任裕隆汽車公司總經理、裕隆日產汽車公司總經理、華創車電公司總經理、車輛公會理事長、華創車電公司副董事長、裕器公司董事長、穎西公司董事長。現任美科科技(股)公司法人代表董事,具有五年以上商務、法務、財務、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。 |
| 獨立董事張東隆 | 畢業於國立清華大學EMBA,曾任世界先進全球業務及規劃副總、茂矽電子晶圓廠及技術中心副總、Microchip 研發經理、ROHM 研發經理、ZNTEE 研發工程師。現任沛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、茂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、巨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,具有五年以上商務、法務、財務、會計或公司業務所須之工作經驗。 |
審計委員會於114年舉行了4次會議,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:
1.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2.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3.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
書或提供保證之重要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4.審核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5.審核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6.審核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7.審核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8.審核會計師資歷及獨立性。
9.審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10.審核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11.審核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
12.審核委員會績效評量自評問卷。
13.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

